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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及对策

2022-03-01 11:10:01毕业论文访问手机版

农村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但针对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还存在内源融资情况不佳、外源融资难以企及等困境。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者项目意识薄弱、数字化普惠金融不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因此政府部门必须科学引导,提升农村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进行现代化经营、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打破融资困境。

1深入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

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吉林省就业困难的问题,还是吉林省各地区的重要财政来源。目前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据统计显示,吉林省66%的农村中小企业都存在企业因资金短缺而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吉林省融资资金缺口达60%以上。根据2021吉林省经济发展研究报告得知,2020年末吉林省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4460.80亿元。虽然政府正在扩大银行贷款规模,但是由于农村企业自身发展特点限制、财政资源与信贷资源的同向发力不够[1],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企业越小,融资成本越高,并且担保公司和P2P借款公司利率是金融机构的三倍。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一般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见图1,但是在融资体系中处于劣势的农村中小企业将很难获得资金。因此,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重重,目前融资问题已经成为限制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为什么困难?该如何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2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2.1内源融资情况不佳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筹集内部资金进行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企业的留存收益、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等。因为其资金来自于企业内部,所以无需再对外支付股息或利息,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来说内源融资自主性强、风险低、成本低。然而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内源融资却差强人意,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的底子薄,加之普遍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品牌效应差,无法仅仅依靠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完成内源融资。第二,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产业层次低、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差,会计制度不健全,企业留存收益较低、折旧基金更新不及时。

2.2外源融资渠道狭窄

2.2.1直接融资难以企及直接融资主要包括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股票、债券和私募股权投资(PE)票据发行等资本市场工具[2]。中国的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对企业的入门规格要求严格,发行条件要求很高。对于大部分吉林省的农村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生产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很难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发行股票和债券更是遥不可及。截至2021年9月7日,根据吉林省证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吉林省通过中小板挂牌上市的公司有6家,通过创业板挂牌上市的公司6家、通过主板上市公司31家、通过科创板上市公司2家。因此,就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而言,通过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解决问题收效甚微。2.2.2间接融资手续复杂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处于主导地位,直接融资市场与欧美国家相比来看相对落后。目前,农村中小企业多以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为主要方式来完成融资。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大多数为畜牧业和家庭农场,这些项目的前期投资大,收益周期长,不确定性大。农村中小企业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需要经过申请、递交材料、登记、评估、调查等多个程序,这期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程序繁琐,涉及周期长。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存在申请人填写虚假信息、递交违规材料等问题,放贷银行很难对其进行精准的风险评估。

3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

3.1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管理者经验不足

吉林省许多农村中小企业往往是家族企业,大多数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相对较低、财务管理不科学、改革创新意识相对较差、法治观念和信用意识相对薄弱。根据调查显示,吉林省超过九成的农村中小企业实际控制者也是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普遍缺乏规范的内部财务制度,未来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税收风险、劳动争议风险等。

3.2吉林省农村融资渠道不畅

虽然中小企业融资有内源融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非正规渠道等多个方式,并且吉林省政府也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出台了许多相应的信贷政策,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支持,2020年吉林省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增加,见表1,新型农村机构营业网点达305家,小型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达1694家,无论是从规模上看,还是从数量上都无法满足农村中小企业市场的融资需求。与此同时,受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可供他们成功融资的方式是少之又少。第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陈旧,数字金融缺失[3]。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互联网金融体系结合效果不好。许多农村中小企业不懂得利用互联网金融,不懂得如何利用P2P、众筹、电子商务平台等进行融资。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地区推出的产品体系不健全,导致农村中小企业与互联网金融契合效果不佳。第二,吉林省的大多数农村中小企普遍缺乏高价值的抵押品。第三,农村中小企业和正规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许多农村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导致在进行银行贷款时,银行放贷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无从考察。

3.3吉林省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根据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2月9日,吉林省拥有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164家,分公司25家(不包含换证中的融担公司)。但是吉林省的融资担保体系不够健全,并且金融市场中缺少专业化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4],无法适应省内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具体分析如下:第一,缺乏风险共担和分散机构。许多政府性的支持仅仅停留在政策文件层面上,并没有及时落实。其二,我国的担保机构通常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一些担保机构的担保收入极其有限,注册资金也仅仅只有几百万元,并不能完全帮助农村中小企业解决赔偿问题。甚至由于赔偿问题,一些担保机构也失去了担保的能力。第三,担保行业人才素质参差不齐。目前,从事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低,也没有专业的担保资格测试,导致担保机构在对贷款企业的评估时,评估结果不精确。

4缓解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4.1提升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强化项目意识

第一,提高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因此,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企业的普法力度,组织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财管人员系统的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其次,农村中小企业要严格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补齐企业信贷短板。最后,企业强化项目意识,针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进行全面的评估,将金融思维落实到企业经营中。第二,提升农村企业征信认知水平。面对部分农村企业擅自更改贷款用途、蓄意不偿还贷款等严重的失信行为,政府相关机构应该采取惩戒措施,并且联合省内主流媒体对此类行为曝光,发挥舆论震慑作用,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失信违约成本。

4.2构建多层次融资渠道

第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将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有效融合[5]。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冲破以往的融资困境来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如:2021年8月2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签署协议,共同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力支农的新局面。第二,规范民间融资公司。当前,我们必须正视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远远超过正规融资渠道的供给。针对当前民间融资发展不成熟的模式,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民间融资不健全的模式,成为吉林省非银行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其次,规范金融市场运营模式,推动民间融资金融机构合法化、透明化,规范化。最后,扩大贷款担保范围。由于农村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可供担保的物品,可以适度扩大合格担保物的范围,促使民间融资更加灵活和多元。如,2021年3月,吉林省发布《吉林省推进畜禽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活体可以抵押贷款,开展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拓宽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三,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伴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的应用,农村供应链金融服务不断的发展,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应该接纳并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智能信贷”。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其灵活性、普惠性、大众化的特点,要尽快开辟一条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道路,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压力。

4.3完善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第一,政府应当加强对担保机构的金融支持。首先政府应该设立风险补偿金,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共同承担风险。政府也可以利用减税、贴息、加大补贴等来促进行业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金融办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吉林省向融资担保机构申请3177万元,助力担保机构发展。其次,政府可以适时调降担保费率。第二,完善吉林省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首先,构建科学性、全面性的信用评价体系。精准评估农村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商业信用水平,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其次,提高信用担保人员的专业能力,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杜绝非专业人士上岗。最后,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针对部分缺少有效抵押物的农村中小企业,选择第三方担保公司来担保降低风险,减轻担保压力。第三,完善金融担保体系法律法规。吉林省政府应继续对金融担保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通过法律的约束来促进担保业的规范发展,减少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为乡村振兴提供内动力。

作者:朱晓蕾 牟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