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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心得体会

2023-06-06 10:18:01心得体会访问手机版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心得体会 (一)

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把是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检验标准,着力在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查纠整改环节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中心环节。问题查纠深不深入、整改彻不彻底,直接决定着教育整顿的成效。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大特色,就是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

会议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政法队伍,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同时,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设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各地也要设立举报平台,通过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从中发现案件疑点,并由案到人,倒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会议指出,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健全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对重大、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线索,要采取交叉办理、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方式开展查处。要落实案件线索督办制度,督促加快核查办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实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中央督导组要将重大案件线索督办作为重点进行督导。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心得体会 (二)

推动全区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激励政法干警见贤思齐;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者了解到,西部网宝鸡讯(记者鲁鹏飞)3月17日,历时4个月左右,同时,打造政法铁军凤翔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3月17日,此次教育整顿从2月底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凤翔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违规参股借贷,历时4个月左右,坚决整治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和“微腐败”。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此次凤翔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通过开展“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宣传身边榜样”“学先进、当先进”等活动,参加人员包括凤翔区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全体在编在职政法干警,督促广大政法干警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凤翔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维护全区政法队伍肌体健康。

记者了解到,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参加人员包括凤翔区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全体在编在职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此次教育整顿从2月底开始至6月底,,。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六大顽瘴痼疾”,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凤翔、法治凤翔。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心得体会 (三)

4月22日上午,宁蒗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集中学习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云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法制大队大队长杨国武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对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进行领学。

就如何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刘云超强调,坚持政治引领,把稳“思想之舵”。查纠整改环节是整个教育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决定教育整顿成效的关键环节。全县公安机关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报告,从党性出发,做到举一反三、检己正身,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始终沿着正确“航线”前行。严治顽瘴痼疾,高扬“奋进之帆”。全县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结合“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七大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使宁蒗公安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明确工作目标,兴起“实干之风”。明晰政策指引,精细自查自纠,通过思想发动,激发自查自纠内力;拓宽线索渠道,提高核查效能,发挥组织查处威力;压力层层传导,严肃责任追究,提升顽瘴痼疾整治效力。牢记平安使命,抛准“护航之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教育整顿成果检验工作成效,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动宁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派出所,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在主会场参会,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在各自分会场参会。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心得体会 (四)

加大适用“有罪不起诉”作者:郑建东来源:《法制与社会》xx年第33期

摘要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主要的是预防犯罪,为达到这一目的,并不一定非得依靠严厉的惩罚来完成,刑罚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只要能达到预防犯罪的最终目的,我们就可以在制度上进行一些特殊的设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就是其中一项很好的制度。

关键词检察机关不起诉有罪不起诉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xx)11-371-02

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一种行为方式,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的条件、制约和救济都作了具体规定,高检院及各省市地方检察院对不起诉也作了相应的操作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不起诉制度,为不起诉的正确运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此项裁量权,控制和防范不正确运用不起诉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平正义,仍存在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不起诉有三种: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称为“绝对不起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称为“有罪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称为“存疑不起诉”。对于“绝对不起诉”,依照刑诉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对于“存疑不起诉”,虽然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笔者认为“存疑不起诉”是与“疑罪从无”相协调一致的,体现了“无罪推定”的基本精神,此类案件若起诉至法院,法院亦会按“疑罪从无”作出无罪判决的,所以检察机关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检察机关应如何把握“有罪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