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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培训方案

2021-03-29 11:50:01工作计划访问手机版

公务员培训有效性是指培训实现其目标的程度,也就是培训预期跟培训结果之间的吻合程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知识培训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培训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省政府转发《20—2015年湖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精神,依法开展在职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落实20年度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任务,现将今年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宜昌实际,今年主要开设:公务员职业道德、人文修养、宜昌跨越式发展和宜昌旅游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三、培训组织形式及时间和地点

培训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网上培训。1、脱产培训于20年4~7月在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环城北路40号414)教室进行,共举办4期(见附表3),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或测试;2、网上培训于20年4~8月在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网上学台进行,学完2门(《公务员职业道德》必修;任选1门)规定课程并通过网上测试合格者为完成当年学习任务。

四、培训费用

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免收培训费,收取教材资料费每人50元(由学员部门承担学员教材资料费)。

五、有关要求

1、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保证参训人员的学习时间和教材资料费的落实。

2、培训形式、时间及学习内容由单位和学员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的培训学时(32学时),将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培训时间做好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好报名工作,于3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20年市直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2)和教材资料费一并报送到市干部培训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办公大楼33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其中电子版发送到734276453@qq.com邮箱或加入公务员培训联系群QQ群148962282上传。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培训方案2

为贯彻落实《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更新知识培训的通知》(会人社发〔20〕5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全局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公务员行为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公务员树立先进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观念,自觉克服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廉政意识薄弱等问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

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公务员公信力、创造力、执行力,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两强一堡”战略实施的现实需要。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思想道德境界,完善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促进会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政治信念坚定。拥护服从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信仰,自觉做先进思想和科学理论的忠实追随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精神追求高尚。品行端正,情趣健康,追求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励志图强,自觉摆正和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贪、义与利、情与法的关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勤俭朴实,不奢侈浪费,不跟风攀比。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职业操守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坚持原则,光明磊落,公道正派,脚踏实地,勇挑重担,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己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四)人民群众满意。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同追求,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共同目标,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尽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尽一切努力维护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培训对象和重点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培训方式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员参与、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讨论交流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在全系统公务员中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局政治部负责全局培训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公务员职业道德”师资骨干培训班的选派工作。

(一)全员理论培训:组织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使公务员把握当前形势,明确目标方向,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行为规范,不断培养职业精神,提升道德水平。参学人员在教材自学的基础上,各位参学对象可登录云南人才培训网,在线学习《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网络辅导课件》、《群众工作方法网络学习课件》及其他选修课,个人自学不少于100学时。

(二)专门业务培训:9月至10月(详见附件2)。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全系统公务员进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和服务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三)学习实践活动:9月至10月(详见附件3)。结合开展“四群”教育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和社会维稳工作。

(三)抓好理论培训。当前要重点学习好胡锦涛在庆祝建党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四)创新培训方式。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探索开展培训的方式方法,通过分期调训、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研讨会、报告会、参观革命圣地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培训,真正达到让公务员乐于接受、见诸行动的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将职业道德培训作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成为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五、考试考核

(一)培训考试:全员理论培训要进行理论考试,安排在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我市采取试卷考试形式,考试范围以《公务员职业道德读本》(试题比例占80%)和《群众工作方法网络学习课件》(试题比例占20%)为依据。

(二)培训考核:此次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成绩记入本人电子档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凡不参加理论培训和实践活动以及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凡不组织参加本次培训的单位,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网络在线学习的学分在全员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六、培训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是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养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市政府各部门高度要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务员局负责对全市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务员调训和考试。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培训及考试考核工作。

(二)确保培训效果。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的灌输和疏导,逐步提高和完善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把职业道德精神渗透到公务员日常工作中的一点一滴,鼓励激发公务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扬职业道德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要充分利用先进模范典型加以启发、感染和激励,通过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让公务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激发追求高尚的品格和人格,追求卓越的职业表现。

(三)做好培训总结。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对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职业道德培训总结要在2015年底前报市公务员局任免培训处。

(四)统一征订教材。按照省要求,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教材,人手一册,各单位要认真作好教材的征订交款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务于11月17-21日、市政府各部门务于11月8-11日将教材征订单及教材款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处(市军转培训中心南楼二层考务办,联系电话:2320078)。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培训方案3

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不断拓宽公务员知识视野,不断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2010年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泰海人发〔20〕13号)文件精神,继续以知识更新培训(每月一课)形式开展。为更好地开展全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现将2010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方案制定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机关部门股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知识更新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辅导:分专题集中辅导、分类集中辅导,主要内容: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经济、企业服务、拆迁政策、人文文化等十个专题,全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同时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培训计划有组织的自主开展集中辅导,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个人自学: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以自学为主,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学习内容以完成岗位工作所需要业务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公务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培训时间

20年3月至20年12月。

四、培训地点

全区专题集中辅导地点设在鼓楼路小学五楼会场,分类集中辅导地点设在人事考试中心教室。

五、授课人员

邀请有关领导、教授进行授课。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参训率。各参培人员要按要求完成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内容,达到规定学时。年底将个人考核结果反馈给所在单位,作为参培人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

七、经费保障

按年初培训经费计划申报所需经费。

八、专题辅导内容安排表

时间专题辅导内容

3月人文文化:《认识泰州文化,建设文化泰州》

4月普法讲座、拆迁政策

4月公共经济:我区工业经济形势分析

5月企业服务:

5月能力建设:

6月能力建设:

9月普法讲座:

10月创新能力:

11月普法讲座、依法行政

12月廉政教育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培训方案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规定,我市拟对20年新录用的120名乡镇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制定如下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20年新录用的12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了解机关工作的性质、特点,初步掌握即将从事工作所需的通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其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奠定扎实基础。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目标,培训内容突出适应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拓展训练、党性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市情教育、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礼仪、心理调适能力、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理等,培训结束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

同时组织学员到集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四、师资安排

公共课程邀请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和科长,市委党校、市直有关局委领导,市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专家,乡镇基层有关领导共计人前来授课。拓展训练聘请专业拓展训练公司组织。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教程》、《公务员公文写作》等教材。

五、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6月7日—6月18日,共计12天(含两天拓展训练)。

(二)培训地点

公共课程在市人社局西院5楼西教室,拓展训练在市技师学院。

(三)培训方式

全脱产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网络培训由学员自行登录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学习。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20年6月6日下午4:00,全体培训学员到市人社局人才市场大厅集合,发放拓展训练服装,签订培训期间的纪律承诺。

六、培训管理

本次培训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委托市人社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的要求实施培训和教学管理。

(一)成立班委会。每班确定一名班长,负责组织班级学习活动、党团活动、主题研讨,开展实践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同时,以县区为单位,成立10个小组,12人为一组,进行团队学习。

(二)设置专职班主任。为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配备专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作为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程跟班提供培训服务,监控培训质量,做好学员思想工作和培训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培训期间对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课一天及以上学员,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到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培训期间严禁饮酒、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取消本期培训资格;培训时保持良好学习环境,不得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劝阻未改正者,取消本期培训资格。凡取消培训资格者,培训成绩确定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或延长试用期,不予任职定级。

(四)统一考试。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组织进行结业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并按考试、考勤情况确定培训成绩等次。培训成绩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占培训人数的20%。培训成绩作为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不予任职定级。

五、培训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从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食宿自理,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六、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