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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工作总结

2019-07-29 00:10:10工作总结访问手机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整理的范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工作总结

我于20xx年12月2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潜心学习,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团结班子成员,带领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执法维权等工作职能,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门,也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部门。我深知,要做好这些工作,首先必须抓好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的学习。因此,任职以来,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和追求,时刻保持学习上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加强党性修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敏锐和理想信念上的坚定不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处理问题。并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交心谈心等方式,在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共识,确保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时,注重加强政策业务、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关注部门工作动向,力求做到大的政策清楚明白,新的政策钻深吃透;力求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方法措施得当,确保把得住方向、抓得住重点。在抓好自身学习、班子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制订学习制度、开展集体学习、为干部职工购买学习资料、开展述学评学,积极为干部职工创造学习条件、营造学习氛围,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夯实工作基础。

二、扎实工作,努力推动事业发展

任职以来,我始终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己任,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团结带领班子和干部队伍,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一百一考核”、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等中心工作,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慎做好收入分配改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

(一)下大气力抓好就业再就业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把就业再就业作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抓好抓实,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为重点,不断完善政策、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大扶持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发岗位增加就业机会,强化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全力促进就业、创业。20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991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4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32人,新增转移就业66517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工作任务。

一是政策扶持促就业。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20xx年,全市实际筹集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350万元,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10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10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数量是20xx年的5倍多。全市为1774名创业人员发放“贷免扶补”小额贷款9677万元,贷款人数和发放贷款数量分别是20xx年的5.6倍和6.6倍。推荐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2户,发放贷款12户2060万元。全市筹集就业专项资金5159.2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就业专项资金345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10万元。全市用于发放兑现各种就业政策补贴的专项资金达5873.57万元,其中,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082人1634.81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972人1622.39万元,发放职业培训补贴8392人419.9万元,发放职业鉴定补贴4867人42.92万元,发放职业介绍补贴381人3.81万元。

二是增加岗位促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切实帮助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20xx年,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1289个,新选聘大学生村官164名,续聘大学生村官34名,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75名。

三是提升能力促就业。探索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创业促就业新模式,先后有815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培训后已成功创业566人。20xx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31243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8164人次。

四是供需互动促就业。初步完成了市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有效整合,形成了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切实发挥好人力资源市场的功能和作用,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核发管理、人才供需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会等工作。20xx年,全市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9451本,组织招聘会2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1461条,提供就业岗位6137个,推荐就业2219人。

(二)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使社会保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工作中坚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完善制度、扩大范围、利民便民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为重点,扎实抓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20xx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35.47万人,在20xx年的基础上实现净增扩面57.83万人。

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市县共同努力争取,我市在耿马、永德两县已实施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新增凤庆、镇康、双江、沧源4个县为新农保试点县,并在开展新农保试点的6个县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3.9万人,参保率为92.43%,高于全省平均参保率近1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3万人,参保率达77.36%,高于全省平均参保率16个百分点。全市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人数达14.65万人,发放养老金6669.31万元。新农保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使我市得到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02亿元,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做出了努力。

三是部分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抓住政策机遇,加大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全市为4627名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收缴保费1.37亿元。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制定了《临沧市解决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方案》,全市318名“老工伤”人员及66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已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清算到位资金295.73万元。切实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社会保障资金7609万元,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统一。整合、升级了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全省范围内的异地持卡就医结算,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一卡通”。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采取降低起付线标准、降低部分支付项目个人先行支付比例、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报销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等政策措施,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xx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78.3%和63.7%,比20xx年分别提高了11.5和10.2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别达20万元和9万元,达到了我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五是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和“两定”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强化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实现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20xx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当年收入达 8.2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达6.47亿元。20xx年末领取养老金人数达16.99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3.86亿元。全年实际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37亿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69%,实际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2亿元,确保了全市2.3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实际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补助465万元。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56万元,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的176%。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99.7%。实际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7994万元,实际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6669万元。实际征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1072万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07%,实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97万元。实际征收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549万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10%,实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450万元。实际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97亿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11%,实际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86亿元。全年实际征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09万元,实际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974万元。实际征收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1508万元,支出待遇1300万元;实际征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298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保险费1150万元,办理理赔864件,赔付1141万元。全年实际征收失业保险费4448万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03%,收回历年欠费203万元,实际支付各种失业保险待遇388万元。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20xx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全省考评中首次荣获一等奖殊荣。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0)》和《临沧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20xx—20××)》,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入口保质量,加强培训提素质,完善制度强管理,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扎实开展以“强素质比奉献”深化“忠诚教育”为主题的公务员培训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和网上培训工作。改革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力度、少数民族岗位单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笔试与全国统一,首次实行全市集中面试,对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考录,考录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组织完成了20xx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全市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326人。完成了政府系统386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完成了全市农垦改革中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竞争考试工作、“三支一扶”工作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审核上报了耿马县孟定农场和勐撒农场、沧源县勐省农场、永德县勐底农场、双江县双江农场等5个农场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材料,圆满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中市直19个单位146人的人事关系划转工作。圆满完成了省级下达我市的6名退役运动员安置任务。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总结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着力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0xx年,全市计划招聘728个岗位,实际招录聘用653人。完成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定向招录聘用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做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68人。全年共新增专业技术人才833人。扎实抓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工作。经严格审核推荐和评审,全市392人取得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23人取得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了以《目标与时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和考试。认真做好“省贴”、“市贴”、“科技兴乡贡献奖”的推荐表彰工作,共有9名专业技术人才获“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4名专业技术人员获20xx年省政府特殊津贴,10名专业技术人员获临沧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