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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析

2020-12-14 21:45:01毕业论文访问手机版

摘要:2020年,我国多项的经济统计数据均到达了历史同期最低点,经济转型刻不容缓。在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和我国经济结构性转型双向的强大经济压力之下,我国实体经济内部普遍存在的许多风险逐渐地暴露出来,由此不断地推高了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本文立足于近几年的经济数据,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并剖析形成原因,从而论述了商业银行发展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模式,并分析了发展这一模式的风险,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

一、引言

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发布的《全球银行业展望报告》中表示,2019年全球银行业整体的经济增长强劲动能明显不足,金融流动性风险有显著上升的趋势,金融市场的监管环境也将愈趋严格,并且全球银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也会继续分化,需要各方统筹运作,做好兼顾发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资产证券化方法在国际上早有成功的先例,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通过直接向企业融资或者流向市场的方式出售或者偿还给企业的债权人,这样既可以及时且有效地提高债权人的现金流动,又能做到将商业银行在持续经营状态下的各项交易的办成效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在直接融资的进程下,为它的债权人和企业本身获得更多的利润回报。但是,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形成的金融政策生态圈与国外又有明显的不同,不良贷款资产的证券化问题仍然是当前中国商业银行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中不可逾越的重要金融政策研究课题。此外,2020年,在全球经济下行的趋势下,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资金流短缺的巨大压力,同时,几乎全体商业银行也都承受着不良贷款率急剧上升的风险。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形成原因、发展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模式,以及在当今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风险分析及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建议,力求在新形势下,提出一些针对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资产证券化行之有效的建议措施,应用于实际。

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一直都处于中高速增长的趋势,尤其在2016年之前,增速尤为明显。虽然从2016年开始,不良贷款增速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势头,但是商业银行整个不良贷款余额仍然维持着不低的上升趋势。2017年和2018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7057亿元和20322亿元,相较于上一年同期不良贷款的增长率分别为12.8%和21.66%。表面上看,整体不良贷款余额依然可控,但持续上升的余额却不容乐观,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到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拨备不良贷款覆盖率的比率为1.86%,与行业要求的金融监管风险标准的5%对比极低,拨备的覆盖率是186.08%,贷款损失的预备余额甚至超过4万亿元,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拨备较为充足,因此其拥有一定的承受风险的能力。但是,在当前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国家的多项经济指标都较为低迷。疫情使得经济受到重大的创伤,某些企业受到的影响巨大,风险也迅速攀升,这对银行信贷资产也形成一定的压力。到2020年3月,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的整体数额超过两万亿元,比率为1.91%,相比于上一个季度末增长了1986亿元。(二)原因分析。原因一:经济形势下行。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当年美国著名的次贷危机,在过去的20年里,美国整体的不良贷款率和它的经济增长率基本都表现出显著的的负向相关性。在那次次贷危机中,美国经济跌入谷底,受到整个金融大环境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随之迅速攀升;到2009年美国的整体经济开始逐渐回暖,我国也一样,不良贷款率开始出现慢慢下降的趋势。从这个典型案例中,可以明显地发现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多情况下是与整个实体经济大环境增长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在2020年新形势下,我国的经济压力持续下行,经济增长率较低,成为不良贷款率持续快速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原因二:房地产行业的低迷。众多数据表明,我国的平均房价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增速呈现负相关。一旦房价下降,就会使得以土地和住房资产为主要抵押物的房地产贷款和抵押担保机构减少,从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分母增速过低,因此我国不良贷款率就显示出迅速上升的势头。在2020年1至2月,我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和商品房的销售额增速分别为-39.9%和-35.9%,达到了近年来的最低谷。由于需求市场萎缩,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减少,市场的购买能力下降,从而使得整体经济发展缓慢,致使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大幅上升。原因三:信用风险的存在。信用风险也会加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反过来又加剧违约事件的发生,在这样的双向作用下,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也都会随之呈现攀升的趋势。原因四:关注类贷款的比例增大。关注类贷款的比例增大也会导致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的双升。关注类贷款多数代表的是借款人具备按时如数偿还本息的能力,只是会有一部分存在对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产生不良结果的潜在风险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很可能会被转化为不良贷款,因此这类贷款的数量增多自然也就会直接带来不良贷款的数量增多。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2020年要把有效地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总体的风险综合防控水平;要进一步严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可能发生的风险,细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分类,加大对各类风险和隐患的综合排查力度;还要严控可能发生的风险增量,更加快速地处置商业银行存量信贷风险,提高损失补偿能力;同时也要加强排查各类风险和处置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企业逃废债行为。

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主要运作模型

如今,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如下:作为发起者的银行会将不良贷款的债权交付给信托公司作为委托,在收到债权委托之后,信托公司开始进行不良贷款的财产信托建立工作,得以实现有效的风险隔离。随后,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被信托机构向外发行,广泛投放给投资者。另一方面,为了确保评级结果具有公正性,这一资产证券需要来自两家评估公司完成评级的工作,资产证券化也是中国一切债务融资工具内仅有的适合应用双评级制度的业务。最后,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会进一步发行,此时的主要对象为银行之间在债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主体,并且发起人务必需要预留既定比例的证券,预防道德风险的爆发。信托存续时期,信托公司通常情况下会让发起人持续承担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担负的工作有管理资产池的日常管理、维持以及回收等工作。

四、风险分析

(一)定价风险。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价格的影响因素不仅有证券基础的资产价值和收益和证券信用增级等,而且还会有一些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设计操作技巧和它的价值。一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定价过低,就会导致投资者对其投资的欲望降低,因此它极可能会慢慢被淘汰出金融市场;相反,如果证券化的定价太高,则意味着将会积累大量的风险,亏损也将会随之广泛地蔓延,甚至进一步将风险扩大到整个商业银行体系中。(二)流动性及现金流风险。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无法在没有任何损失时及时还清负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项目发起机构资金的流动性,但同时也要关注到其给发起机构自身会带来流动性投资潜在性风险的可能性,比如下述三种:第一,会有短暂性现金流的缺口在证券化资产池中发生,从而没有办法来确保特定日期的证券的本金和利息;第二,如果发生集中出现好多个证券化产品交易的现象,会使得其中流动性增大的商业银行被迫承担巨大的资金和流动性的储备需求;第三,会导致商业银行过度地依赖于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融资,甚至过度地扩大了证券化的规模。(三)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体系建成时间不久,还没有完成全面有效的数据库建设,整个征信体系的权威性也亟待加强。而目前国内大多数信用评级和增级机构都存在信用较低、规模不大、运营经验不足等问题,有的机构在评级环节中会将虚假及片面的信息隐藏起来,从而没有将全部风险表现出来。此外,我国外部评级市场建设也不够完善,由于机构不同,它们的评级标准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使得投资者不能对评级的真实性有清晰完整的判断。

五、对策建议

(一)合理筛选基础资产。不良贷款证券化,不良贷款就其字面的含义分析,其实和“次贷”相比基本并无不同,然而分析其实质,次贷危机内部暗含投资银行对投资者的欺骗,不良贷款证券化直接清楚地显示出资产的风险以及质量。某些企业假设经营状况优秀,仅仅是轻微逾期,亦或是企业破产,债务仅仅可以作为损失冲销,则这部分资产并不符合被证券化的条件。真正适合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其实仅有那些能够实现部分的收回,亦或是通过能力能够收回,然而其回收比例以及时间尚未明确的不良贷款才能够包括在内。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可设计管理的方法,为中介机构、发起者选择设计资产的标准,提升评估方法的质量,增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运营效率以及可信度。(二)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第一,需要完善法律体系。评估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基础的资产质量关乎债务人信息的精准度、全面性,所以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仔细地规定好信息的贮存、传播、传递等,确保评估口径一致,评估结果精准。第二,需要设置高效的监管框架。我国人民银行牵头,担负整体的监管工作,联同财政部、发改委、最高法、最高检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享监管信息,具体部门则承担监管不良贷款证券化资产质量的工作。最后,利益为驱使的市场化征信属于相对比较高效的征信形式。2018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审批并且发放第一家个人征信机构牌照,将来在综合互联网中众多信息的前提下,对选择符合标准的不良贷款资产也会有很大的益处。(三)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一方面,应当设计具有专业性的监管评级机构的法规,以便统一规范评级机构所涉及的多种问题,实现市场标准的一致。另一方面,需要在专项立法中为监管部门授予专业监管评级机构的权利。如今,我国人民银行、发改委、银保监会关于各个市场的评级机构都具有着监管权,却有一定的问题,即监管口径错位,监管信息无法顺利流通的问题,倡导整合每个部门的监管权利,增强监管的效率。最后,需要构建严谨的评级机构追责机制。这之中所具有关联的评级机构均在整个金融市场内形成较大影响力,本来应当公平、独立地开展工作,然而次贷危机的教训显示,评级机构并非本身就极为公正,针对其行为也需要有必要的限制措施,对被评级对象、公众投资者造成危害的,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六、结论

随着法律法规的发布与逐渐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不断走向成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整体发展趋势已经势不可挡。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两面性。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如果发展好了,可以及时有效地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市场效率;如发展不好,则会导致其市场的混乱、风险的扩散并最终导致多方利益受损。因此,在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阶段,各方都要始终保持高度审慎的态度,做到趋利避害。虽然2020年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持续增长,但不良贷款资产交易下行趋势明显,同时,不良贷款资产项目的线下尽调、磋商谈判等工作受疫情影响难以开展。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使得不良资产处置难度加大,一些传统方式和渠道受到较大冲击。因此,要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稳健发展,一方面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加快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设;另一方面,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自身要加强创新,开发更多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产品或模式,提升业务和管理水平,迎接新市场和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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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沐 单位:贵州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