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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组织建设学习体会

2019-12-10 14:20:02心得体会访问手机版

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县坚持把合理设置机构、强化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网络作为工作重点,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和体制机制调整,有效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主要做法

1、学习调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不足、兼职严重、体制不畅,不能有效集中人力、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严重束缚和影响基层纪委监察室职能的发挥。该县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先后到河北、南城等省内外学习借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经验做法,通过深入学习调研,摸清了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情况,查找出监督的薄弱环节,经“三上三下”方式反复征求意见后,制定出符合县情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方案》。中纪委两个文件下发后,县里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萍任组长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编办、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组织、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开展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情况自查,摸清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高位推动,及时研究并解决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2、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按照“行业归属、职能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创新机构设置,将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37个编制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察局单列统一管理,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撤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分口设置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科级单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核定编制5—6个,过渡时期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暂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和正科级干部兼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职兼任党员干部数量较多、工作覆盖面较宽、纪检监察任务较重的部门和系统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所在部门的党委(党组)成员;对未保留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一个科室具体负责。新体制运行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用车、办公设备按中纪委文件要求由政府一次性安排资金购置。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经费参照当地政法机关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办公用房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协调解决,财务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办案经费从办案没收上缴财政的违纪款返还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同时在乡镇配齐专职书记17人、村级纪检委员108人、村小组廉政监督员1263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设立,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整合了工作力量,而且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

3、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按照就近整合、方便联络和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及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负责指导相应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3—5个条管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定期召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反贪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线索互转通报制、案件相互移送制、协查和联办制,综合利用各种办案资源,采取联合办案、协同取证等形式,最大限度地保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改善了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发挥乏力、干部精力不集中、工作环境困难的现状。同时强化了各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意识,实现了在办案手段上的相互支持、在办案力量上的相互协同、在案件移送上的相互配合,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合力。

4、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分口设置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创新之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取得实效,县纪委多次召开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乡镇场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监察室干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就资源重组的一些重大问题,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在工作中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二是明确各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协助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在县有线电视台、《新》报刊上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引导氛围。还成立专门调研督导组,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重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几点体会

1、得益于县委、政府重视。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动员会和全国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召开后,县纪委立即相继召开纪委常委会,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两个文件精神,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贯彻意见,并向县委常委会作好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

2、得益于各方支持。实行纪检监察组织资源重组涉及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人员安排等多项工作,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在调研论证阶段,及时与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事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商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在工作部署阶段,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在全面推进阶段,成立了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编制等机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促进了工作落实。

3、得益于领导关心。县纪委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与生活,在政治上优先重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在福利待遇上提高了办案津贴标准,缩小了与同行业差别;在生活上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家属解决了子女就业问题。通过组织的、物质的、荣誉的等多种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