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帮心得体会内容页

纪委强化行政监察心得体会

2019-12-06 15:50:04心得体会访问手机版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是充分发挥政府内部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一要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监察。继续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提出重点规范和清理的项目,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着重查办利用行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行政纪律,严惩腐败分子。要深入研究和剖析典型案例,针对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惩处与教育双重功能,推进治本工作。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转变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

二要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和重大改革决策的实施,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围绕国家大政方针的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切实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围绕法律、法规和政令的贯彻执行和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政令畅通;围绕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防腐堵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当前,要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监察,重点做好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落实情况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执法监察;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

三要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要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检查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公平高效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监察机关要深入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施政过程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督促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与评估制度、决策听证与公示制度以及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行决策内容、服务程序和办事方法公开。积极探索事前预防、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和间接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作用,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在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切实加强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

五要重视协调配合,抓好源头治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条件和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作用。要注意发挥监察机关与政府各部门和行政管理工作联系密切的优势,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从源头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项规定;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出台,提出防范和治理腐败的对策,着力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六要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行机制。在注重发挥监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监察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健全相对集中承担行政监察职能的部门和机构的建设;进一步规范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权限、措施和程序,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案件检查制度、审理制度、回避制度等;健全并落实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监察局长参加或列席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监察人员可以列席被监察部门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制度、下级监察机关向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监察机关接受监督的制度和特邀监察员制度以及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提请公安、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协助配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