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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反腐倡廉建设研究

2019-04-25 14:06:13毕业论文访问手机版

摘要:

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是必须治理的社会毒瘤。在新媒体环境下反腐倡廉建设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我们应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路径:推进网络反腐法制化,扎紧制度的“铁笼”;促进媒体融合,增强廉政文化传播力;建设电子化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与监督;强化国际合作,优化整合反腐力量,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前进。

关键词:

新媒体;反腐倡廉;廉政文化;国际追逃

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由于贪腐对国家造成的直接损失达国内生产总值的3%至4%,资本流失造成的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不仅如此,腐败还损害了政府形象,蚕食政府公信力,威胁党的执政地位。所以,腐败是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最大威胁,是必须治理的社会毒瘤。能否有效地治理腐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将反腐倡廉建设视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对内“打老虎”“拍苍蝇”,对外撒“天网”“猎狐”。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80多人、厅局级干部8600多人、县处级干部6.6万人,共处置问题线索236.2万件,立案141.8万件,处分140.9万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4万人”[2]。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3]8深究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原因,除了党和政府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行动之外,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已成为反腐利器①。不可否认,在新媒体环境下反腐倡廉建设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②。我们应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探索和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路径,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前进,从而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一、推进网络反腐法制化,扎紧制度的“铁笼”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官僚主义还有思想作风问题的一面,但是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4]328,“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4]328。他认为,上述错误产生的原因与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密切相关。“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4]333新制度学者塔伦和斯坦莫也认为:“……制度不仅像合理选择论所说的那样决定行为者的战略,而且决定其目标,并调解其合作和冲突的关系。”[5]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在党的建设和网络反腐方面有立法和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自身的制度建设,相继出台或修订了8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6]。这些法规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有利于唤醒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在源头掐掉腐败的萌芽。随着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我们更应加强网络反腐的法制化建设,补网络反腐的短板,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一)增强网络管理法规的适用性美国学者埃瑟&;戴森指出:“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7]17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新媒体既可以成为塑造廉洁政府形象、约束公务人员行为、有效监督政府的利器,也可以成为少部分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网民实施网络暴力的园地。因此,必须加强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建设,为网络反腐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所有参与者都应遵守法律,正确行使权利。”[8]自2000年9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布施行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家各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比如《政务微博微信发布运行管理办法》《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各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比如2011年7月南京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建设的意见》和同年12月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促进了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增强了互联网管理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操作性。随着新的网络传播技术的不断涌现,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还需继续完善,只有补充新内容,增加新条文,才能不断提升互联网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净化网络空间。(二)促进网络反腐的规范化虽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依据,但是,目前我国网络反腐制度化程度相对较低。我们应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反腐和传统反腐的有效对接、耦合与互动,充分发挥网络反腐的潜在威力,更好地实现网络监督的目的,使新媒体真正成为政府和民众共同反腐的利器。首先,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完善网络举报人补偿、奖励和保护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3]67在检举举报平台上举报人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网络举报,规范网络举报行为,杜绝诬告、诽谤等行为干扰腐败案件的侦办,使网络举报更具简易性和可行性,畅通网络举报渠道。与此同时还应完善网络举报人补偿和奖励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打击腐败。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应完善网络举报人保护制度,严防举报人的信息泄露,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网络举报人规避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还要制定法律明确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事后救济等问题,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不受非法侵犯。其次,明确主体职责,规范网络反腐的线索运用、受理、查处及反馈等程序。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以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来规范网络反腐的线索运用、受理、查处及反馈程序,保证腐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相关信息的保密、披露与反馈、相关主体失职责任追究等环节均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从而使得网络反腐的流程更规范、渠道更畅通,效果更显著。再次,提高网络舆情监控能力,完善网络反腐的信息甄别、采纳和反馈机制。在反腐过程中应善于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监控网络舆情的走势。由于网络上的信息真假难辨,政府应不断提高信息的甄别能力,对于真实的举报信息,应及时地合乎程序地予以采纳和反馈,保护和激发公众的反腐热情。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种发布虚假信息、利用网络舆情煽动不明群众、损害政府形象、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从2013年9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规定。对蓄意发布虚假信息、危害国家及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将依据其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二、促进媒体融合,增强廉政文化传播力

虽然制度反腐可以使人不能腐、不敢腐,但是却只能治标。腐败实质上是公务人员缺乏道德自律、丧失官品、违反职业道德的表现。所以,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使公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1989年邓小平同志曾经就当时官场中各种浪费现象蔓延的原因做出了深刻分析,他直截了当地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思想工作薄弱和法制不健全造成的。“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4]306所以,廉政文化的教育与传播可以使人们充分了解腐败的危害、表现形式和预防腐败的措施等等,改变人们对于腐败的错误认知和态度,引导人们形成尊廉崇洁的价值判断。让官员在思想上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忠实于法律和制度,从而在腐败源头上防止权力寻租,筑起抵御腐败的“防火墙”,达到让人不想腐、不愿腐的效果,塑造廉洁政府的形象。同时,还能促使民众尊重、信任和遵守法律制度,重塑法治意识,改变民众对于腐败行为和现象的缄默和纵容,促使民众积极地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因此,廉政文化的弘扬与传播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官场生态的思想保障。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教育,抑制腐败“亚文化”,传递廉洁“正能量”,应该不断提高廉政文化传播能力和艺术水平。(一)丰富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形式廉政文化产品在创作形式上应该丰富多样,可以覆盖文学、戏剧、电影、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电视剧、微电影、动漫、廉政公益广告、电视专题片、纪录片、“反腐倡廉”普法栏目剧等各个领域。通过多种形式可以使得廉政文化的传播更加生动活泼,更接地气,从而提升廉政文化传播的吸引力,加强廉政文化传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问卷网对1910名18~35岁年轻人进行的调查显示,72.6%的受访青年常看反腐题材影视作品,58.0%的受访青年认为播出反腐题材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教育意义[9]。(二)创新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内容廉政文化产品在创作内容上既可以以廉史为镜鉴,提炼中华传统文化中廉洁、忠孝、爱国、礼义、廉耻、仁爱等元素,弘扬古代廉吏典型;也可以以现实生活为“活水”,聚焦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和时代特点的廉政文化产品,更会赢得受众的好评,获得良好的教育和传播效果。例如,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利用现实反腐中的典型案例和鲜活故事,真实且深刻地展示了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惩治贪腐的决心,具有很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2016年10月17日,该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迅速掀起收视热潮,受关注度之高为近年来所罕见。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以改革开放后GDP飞速增长下的腐败事件为创作背景和故事线索,以震撼的内容展示了中央反腐过程中跌宕起伏的经历和感人至深的故事。自从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开播以来,收视如虹。“平均收视率破2,全国网和CSM52城收视率最近几日多次破4,网络总播放量破60亿”,“在豆瓣社区,《人民的名义》评分高达8.6分,七万多名网友对这部剧进行了评论,长剧评超过千条。”[10](三)拓展廉政文化产品的传播方式廉政文化产品在传播方式上必须借助于覆盖面广的传播载体。一方面,传统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控制着舆情的发言权,主导着社会舆论的主流方向。另一方面,以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新闻生产、传播流程,同时也改变了新闻的语言、叙事和理念。据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8月,经认证的媒体类微博为26259个,其中传统媒体微博为17323个[11]。据《2016微信数据化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2月,微信公众号已超过1000万个,其中泛媒体类公众号所占比例最高,超过1/4[12]。可见,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已经成为新媒体尤其是移动媒体传播的新选择。“54.9%的受访者会选择用移动新闻应用来获取新闻,相比之下用PC端新闻网站来获取新闻的用户只有16.9%”[13]。“在视频内容方面,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等长视频内容的移动端用户占比都超过了70%,同时搞笑、汽车、动漫等短视频内容的观看用户占比也超过或接近80%,可以看出在视频观看或者其他扩展内容中,主要的用户大多都来自移动端”[13]。在新媒体环境下,充分利用新媒体集图片、视频、超链接于一体的特质传播廉政文化已然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因此,新形势下必须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打造集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于一体的全媒体平台,拓宽廉政文化传播的广度,扩大廉政文化传播的覆盖面。据《2016微信数据化报告》显示:“促成用户微信分享新闻的三要素包括价值、趣味、感动。”[12]所以,我们应积极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形式和内容,增强廉政文化传播效率和效力。

三、建设电子化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与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14]当权力运行过程置于众目睽睽之下的时候,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空间将会被大大压缩。因此,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推行和促进政务公开。政府应将公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向公众公开。比如,“三公”消费、官员收入和财产申报情况、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审理进展及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最便捷的途径是建设电子化政府,及时地向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接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政府应高度重视党政工作与新媒体的结合,在“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5]的基础上,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政府还应积极探索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采取数据、图表和文字三结合的方式,努力让民众“看得懂”,真正打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塑造诚信、透明的政府形象。(一)提高政府网站建设质量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应重视政府网站版块设计,一方面,应重点考虑用户的需求,加强服务意识。比如,可以设置分别针对公民个人、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业务服务。在政府网站上设置信息搜索引擎,提供文本检索功能,通过查找关键词来检索网站内的所有相关内容,从而方便网民能够迅速便捷地了解政府机构设置、办事流程和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应开设互动专栏,增强互动功能。政府网站不仅是政府向民众单向发布政府信息的平台,更应是民众意见和建议的集散地。政府应通过网站及时地处理和反馈民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提高行政效率,塑造高效的政府形象。(二)完善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开通政务微博已逐渐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趋势,政府可以将不需要保密的书面通知、简报、权威信息等通过微博发送,将冗长的公文压缩在140字的微博里,不仅更加简洁、便捷和透明,而且还具有沟通及时、多向互动的特点。据《2015微信政务民生白皮书》显示,“截至2015年8月底,政务民生微信公众号翻倍增长,达83641个,其中医疗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增长最快,提供的服务涉及公安、交管、医疗等27个类别,覆盖用户超过2.5亿,累计服务4000余万人次”[16]。政务民生微信平台通过位置服务、移动支付等手段给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了诸多革新,帮助政府拓宽了已有服务的触达渠道,实现了与民众的快速连接,大大缩短了时间,节约了人力成本,提升了城市的运转效率,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与市民的满意度。(三)提高政务APP发展水平政务APP是互联网时代联结政府和民众的又一便捷桥梁,为政府掌握网络话语权打开了新窗口。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应紧跟时代步伐,积极研发政务APP。服务群众是政务APP存在的根本目的。如国家信访局开通的“手机信访”APP,在其设计上方便群众在“网上信访”通道中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交投诉请求等。但是,有些政务APP却存在诸多问题。根据中山大学政务APP研究组对2015年内70个大中城市的政务APP调查发现:“69个城市共有政务APP316个,平均下载量为7.8万次,一线城市的渗透率较低,六成的政务APP在3个月内从未更新。”[17]所以,政府应注重政务APP的开发、日常维护和运行,不断增强自身的服务性,提高百姓生活的便捷性。(四)打造全媒体政务监督平台各级政府还应以各级新闻媒体为主体,打造集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与“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于一体的全媒体立体政务监督平台。通过媒体征集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由相关行政单位领导公开承诺整改,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进报道、暗访曝光,在每年的年中和年末组织电视问政,并对有关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由此聚合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促进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和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向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亮剑。

四、强化国际合作,优化整合反腐力量

新形势下的腐败犯罪形势严峻,呈现出跨国性的特征。长期以来,一批贪腐官员借助于各种非法手段和渠道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境外,并利用伪造的身份取得外国的永久居留身份,安然落户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逃脱了我国法律的制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18]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6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再次强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常态化机制,依法反腐,用法反腐,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9]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公安部门重拳出击,海外反腐工作捷报频传。“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中国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人民币。”[20]“2017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02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2人,追赃金额9.03亿人民币。”[21]但是,海外追逃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应积极开辟惩治腐败的海外战场,积极开展国际追逃追赃、遣返引渡行动,实现反腐全覆盖、无死角,建立健全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构建全方位的反腐败格局。(一)提升国内反腐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在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积极编织信息收集网,为反腐倡廉建设插上“科技的翅膀”。要注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中科技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建设”[22],建立和完善反腐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大力培养反腐科技信息工作人员,根据官员出入境记录、账户资金异常流动和流向等实时数据,及时发现贪腐官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出科学的分析和研判,努力将腐败官员及其非法资产拦截在国门之内,补好外逃漏洞,筑好反腐堤坝,减轻对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在国际和国内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同时,建立跨地域、跨部门的职务犯罪在逃嫌疑人监控体系和信息共享网络平台,整合各行政执法、监督等部门的数字化、信息化资源,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二)构建国际反腐败合作网络和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积极调动各国力量,打造“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网络和体系,令贪官无所遁形。截至2016年11月,我国与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腐败合作关系,对外缔结了48项引渡条约和59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23]。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构建了更加严密的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网络。但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由于涉及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意识形态、人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宏大工程,现阶段依然困难重重、步履维艰。所以,要破解国际追逃追赃的难题,我们应极力打破地域界限,继续大力推进国际反腐工作,构筑国际追逃追赃的立体式天网,推进在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和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等多边框架下通过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公约就引渡和遣返逃犯、涉案腐败资产追缴等方面开展多渠道的国际合作,并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常态化机制,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移民当局、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务实合作,建立和发展涵盖更多国家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数据信息共享网络平台。通过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劝返等方式追回外逃官员,多管齐下拓宽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空间,减少官员隐匿和转移赃款的可能,切断后路、压缩其生存空间。(三)充分整合政府与社会的反腐力量政府虽然在反腐败斗争中处于支配性地位,但是,反腐败从来不是政府的单一行动,而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2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25]。因此,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更大胜利,应将民间反腐力量纳入反腐资源配置的序列中,充分整合政府与社会的反腐资源,形成以党为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反腐败治理格局,建成“网上网下,官民互动”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反腐体系,营造“内外喊打、上下挤压”的反腐态势,真正实现国家公共权力与民意诉求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

五、结语

根据致力于反贪污腐败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发布的2017年度“全球清廉指数”排名,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排名第77位,较2016年的第79位提升两位”[26]。政府的反腐行动使得中国的清廉度不断提升。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彻底消除腐败的灵丹妙药并不存在,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但是,“腐败的‘病灶’不除,腐败的行为不绝,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就难以形成”[27]438。所以,我们要确保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动摇。同时,我们要客观认识到,当前的腐败行为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加趋于复杂和隐蔽,反腐倡廉建设仍面临着重大考验。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坚持发扬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宝贵遗产。”[28]我们要随着腐败行为的变化和发展制定科学而系统的反腐败战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提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实效。

作者:史丽琴 顾晨琳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