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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效能监察科技管理研究

2021-12-16 16:35:01毕业论文访问手机版

摘要:为加强电子政务效能监察的科技创新,实现科学技术与政府治理的融合发展,推进效能建设创新,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指出了我国在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加强电子政务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实现电子政务效能监察科技管理的对策:用科技夯实政务网络基础,用科技建设效能电子监察,用科技构建公共监督体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电子政务;效能监察;科技管理

1电子政务与效能建设

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对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产生了深刻影响。新兴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推进了科学技术与各领域的融合创新。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已应用到效能监察中,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推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适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电子政务是指政府部门在政务活动过程中,通过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将管理和服务进行集成,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电子化,超越时间、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高效、透明、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效的管理活动。其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高效优质为根本目的,运用各种科学管理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2我国在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政府部门壁垒仍然存在,层级过多,审批过繁,时间过长,业务流程烦琐复杂,简政放权改革还不够彻底,放权事项落实还不到位,该放的权有些还没有完全放,一些已出台的放权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政务流程优化再造进展相对缓慢,降低了政府服务效率,影响了公共服务的便捷性,给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不便。个别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突出。我国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是政务服务的主体,是行政效能的体现者,掌握着大多数信息资源和各类审批权限。一些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恶劣,工作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低,形象不佳,上班迟到、早退,办事推诿、拖拉、乱收费,这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庸懒散”现象造成群众的极大反感,损坏了政府形象,严重影响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3加强电子政务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电子政务效能建设,是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随着全球信息化趋势的日益发展,电子政务效能建设作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政务管理模式,在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其主要表现在: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电子政务效能建设,进一步推进了行政体制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了行政管理方式,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以运用科学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为手段,实现了网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变“线下跑”为“网上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有利于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电子政务效能建设进一步推进了效能监察系统建设,使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行政审批的同时,还能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向公众提供政务公开、网络问政、效能投诉等在线服务,推行绩效管理公众网络评议,加强群众对政府运行的监督,增强政府运行透明度,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4实现电子政务效能监察科技管理的对策

4.1用科技夯实政务网络基础

互联网是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已成为电子政务效能建设最重要的基础设施。目前,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的特点,西部、北部地区和偏远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相对较薄弱、发展较慢、覆盖率较低,东部、南部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相对较完善、发展较快、覆盖率较高,数字鸿沟依然存在。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互联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筑牢效能监察基石。借助新兴科学技术的创新应用,通过互联网技术与政务服务的有机结合,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电子化,持续扩大网上政务服务“村村通”覆盖范围,让“互联网+”的即时反应触角延伸至包括偏远地区在内的所有地区和每一个角落,填平数字鸿沟,“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信息共享的“最后一公里”,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缩短群众办事的时空距离,有效增强政务服务的便利性,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促进审批再提速,群众和企业可足不出户实现在线实时查询事项办理情况,解决困扰群众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4.2用科技建设效能电子监察

政务服务平台是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主要渠道,“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利用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学技术,在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自动、实时采集各行政事项办理过程及结果的动态信息,对行政事项的实施流程、时限、收费等情况进行实时监察;对部门特别是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审批﹑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包括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受理效能投诉,实施效能监察。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行全程留痕、全程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让办事过程更加透明,解决群众投诉难、办事时间长等问题。

4.3用科技构建公共监督体系

公众是政务服务的对象,也是政务服务监督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运用科学技术,创新公众监督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政务服务权力的监督,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格局。要充分借助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学技术,有效提高对行政效能监督的宽度、深度和便捷度,推动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和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电子化、公开化,推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增强政务服务的廉洁、高效,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防止公权滥用。

5结语

服务型政府是各国政府改革的大势所趋,而电子政务则是服务型政府发展的必经之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围绕“科技+效能监察”要求,探索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创新发展,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这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翟云“互联网+政务”:现实挑战、思维变革及推进路径[J].行政管理改革,2016,(03):30-35

[2]谢金波科技创新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9,(02):39-40

[3]常康“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J].西藏科技,2020,(08):72-75

作者:谢金波 单位: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